新国资办发〔2017〕36号
关于举办第十二期法治讲堂的通知
各直接监管企业:
为深入学习贯彻《民法总则》,推动国有企业法治建设,国务院国资委将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第十二期法治讲堂,要求各省级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参加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地点
2017年6月27日 14:00至17:00(北京时间),主会场设在国务院国资委,分会场设在自治区国资委四楼视频会议室。
二、参加人员
各直接监管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1名,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1名。
三、主要课程
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吴姜宏作《民法总则》与依法治企专题讲座。
四、工作要求
请各直接监管企业组织人员准时参加,并于6月22日上午
11: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(姓名,职务)报至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。
联系人:纳森 联络电话:0991-2398255
监管企业法务工作QQ群:171934176
微信群“国资法务工作”,二维码(6月27日前有效):

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
2017年6月22日